“双提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桂康路(桂花路-万桂路)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2021-09-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要求,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于2021922日组织施工、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双提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桂康路(桂花路-万桂路)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双提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桂康路(桂花路-万桂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双提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桂康路(桂花路-万桂路)为龙华区观澜街道,西起万桂路,东至桂花路,全长737.769米,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11.63-25.01米。项目拟对现状砼路面加铺沥青罩面,对人行道及配套市政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并对电力、通信管线进行相应迁改。项目主要设计范围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电气、电力迁改、通信迁改及水土保持工程等。项目于2021年2月1日开工,2021年9月1日完工,概算总投资为2134.18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项目施工单位:中深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结论:

“双提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桂康路(桂花路-万桂路)在动工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    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23027675,邮箱:wealth33@126.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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