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要求,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于2021年10月8日组织施工、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燕罗消防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燕罗消防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燕罗消防站建设工程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北临广田路,西靠祥溪路,东靠环胜大道。项目用地面积4498.39㎡,总建筑面积4966.45㎡,其中地上3976.68㎡,地下室989.77㎡,建筑物包括业务主楼、辅助用楼及训练塔三部分,其中:业务主楼为3层,建筑面积2476.39㎡,一层为消防车库,二层为战士备勤室,三层为灭火研讨与会议室,辅助用楼为四层,建筑面积1304.55㎡,一层为官兵食堂,二层为俱乐部、消防宣传教育室,三层为体能训练室、阅览室及理发室、心理辅导室,四层为家属探亲居住生活空间;训练塔为一栋7层,建筑面积195.74㎡,地下室为一层,建筑面积989.77㎡,功能为设备用房和物资储备库。工程于 2017 年8月1日开工,2019年 5月21日完工,工程概算总投资3089.88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
项目施工单位: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汕头市潮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验收结论:
燕罗消防站建设工程动工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 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23027675,邮箱:wealth33@126.com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