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主场工程区)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2024-0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要求,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主体设计单位、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主场工程区)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主场工程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主场工程区)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办秤头角,地处大鹏湾北岸。项目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61hm²,用地红线范围内主体工程区施工已完成,并进行了试运行测试,临时占地区域现状已进行硬化处理,部分区域铺有碎石子等防治措施,临时占地区域现状用于堆放材料,据建设单位交代,该区域后续将重新立项建设,临时堆土厂区现状已进行复绿处理,现状绿化效果需进一步优化后再进行验收,因主场工程区需现行交付使用,故进行分段验收,综上所诉,临时占地区及临时堆土区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次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区,占地面积3.79hm²(本次验收范围为永久用地),相比防治责任方范围减少5.82hm²(临时占地)。

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于2024年4月竣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30278万元。项目各参建单位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主体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上海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深圳市丰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结论:

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主场工程区)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    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23027675,邮箱:wealth33@126.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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