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要求,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主体设计单位、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金蝶软件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金蝶软件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金蝶软件园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白石路与沙河西路交汇处西北侧,总用地红线面积20000m²,本次为金蝶软件园二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826.35m²,总建筑面积109375.17㎡,主要建设1栋40层超高层产业研发用房,带二层地下室。本工程于2018年11月21日开工,2024年6月30日完工,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项目各参建单位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项目主体设计单位: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丰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深圳市丰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结论:
金蝶软件园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 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23027675,邮箱:wealth33@126.com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